四川省传统文化促进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为更好地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会长办公会研究,促进会每年会费将执行新的分级缴纳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纳会费标准:
职务 | 会费单位/元 | 备注 |
常务副会长单位 | 2万元 |
每年12月开始收取下一年度的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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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单位 | 1万元 | |
理事单位 | 5000元 | |
会员单位 | 2000元 |
二、征收办法:
收取单位会员会费将采用单位对公账号,个人会员可现金支付,银行卡(暂不支持刷卡)支付等方式灵活收取。
1、对公转账请转入四川省传统文化促进会专用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
户 名:四川省传统文化促进会
帐 号:51050145820800000185
待会费确认汇入以上账号后,秘书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缴纳单位或个人名称开据专用会费票据,快递给缴费会员。
特此通知
联系人:寇海英 电 话:86140389
监管人:张勤涛 电 话:86140389 13908079078
